己曾经一直爱慕着的人是杀死我的凶手。
我的命确实丢了,在他冷眼看着我在水里扑腾的时候就已经丢了。
这里的争吵声引来了不少图书馆学习的同学。
闺蜜宋意书走过来,看着地上一片狼藉指着我说:“黎冰语,你又在使些什么手段,为了引起孟浩的注意力,全世界都要为你让路吗?”
其他人听到这话,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道:
“她就是那个追了孟少爷四年的舔狗啊。”
“天哪,孟少爷和叶小姐门当户对,她一个买猪肉的女儿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啊,还想陷害叶小姐,果然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就是嫉妒清雨得了做交换生的机会,这种小人我见多了。”
看着众人对我指指点点,连靠着我暗中资助的闺蜜也气愤的看着我。
我看着她笑道:“我爸是卖猪肉的怎么了?至少我每天能吃上肉,你们这里有多少人为了省钱连肉都吃不起,凭什么笑话我?”
我坐在桌子上,又看着叶清雨说:“至少我行得正坐得端,比那种爹不疼娘不爱,只能靠着行骗获得关爱的人强多了。”
知道我意有所指,人群中有不少人咬牙切齿的看着我,尤其是叶清雨揪着孟浩胸口的衬衫,委屈道:“冰语姐姐,你要是想要出国名额我让给你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