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散播八卦的街坊邻居们仅仅猜疑几句,已经让盛文彬如坐针毡,生怕传到言官耳朵里参奏自己一本,花费了许多银钱摆平流言。
如果姜棠沉住气,等盛怀安考中进士、授官后,再拿出花珠的证词,届时流言越传越广,又有虞氏的贴身侍女按了手印的证词辅证,你说会有多热闹?
不管衙门信不信,盛家都得落一身腥臊,若再被对手趁机攻击捣乱,仕途就走到头了。
盛文彬不敢拿全家的命运去赌,到时候别说和离,就算她休了盛怀安都行。
从望柳坡庄子出来后,姜棠显得很轻松。
花珠的证词是她将来与盛怀安和离的把柄,也是她要回田庄地契的助力。
盛文彬再贪钱,也明白这些身外物跟父子俩的仕途比起来不算什么,迫他同意不难。
要怪只能怪他娶了个扯后腿的蠢婆娘吧,连灭口这么重要的事都做不周全。
“走,咱们去集市上买鹰。”
阿弩和白薇嘴角抽了抽,郁淮则一脸不可置信地问出声:“师姐,为什么买鹰?”
“送人。”
姜棠嘴角微翘,提着裙摆蹬上了马车。
郁淮想钻进车厢继续追问送给谁,不承想被阿弩一把扒拉下来抢先坐进去了。
回想到花珠粉碎的小腿骨,他识相的和长山一起坐到了车辕上。
老鹰性情凶猛,经过驯养后可作为狩猎、军营之用,郁淮掐着手指尖想了良久,想不破姜棠哪根筋不对劲会喜欢这种吓人玩意儿。
前朝田猎之风盛行,王孙权贵纷纷饲养鹰犬作为狩猎的帮手,臂鹰走犬成为名门士族子弟狩猎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