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两前发生的命案,一位渔翁在清河县城郊的一处湖泊中发现了一具女尸,那女尸正是城中吴姓盐商的外室,年仅十八,名叫月舞。
当时那具尸体已经被水泡得面目全非,仵作连身份都无法辨认,最后还是其家人前来报案时说出月舞的手腕处有一道月牙形状的疤痕,这才得以确认。
这案子当时在清河县掀起轩然大波,成为家家户户茶余饭后的谈资。
由于案子涉嫌盐商,所以盐房要协助巡检调查,谢大朗作为其中经书,自然也参与其中,巧的是,这位死者月舞,也住在柳枝巷中,是那位吴姓盐商在此处给她置办的房产。
经过一番调查下来,最后被之前的县令判定为意外——月舞自己失足落入湖中。
谢大朗看出其中端倪,他私下与王茹说起过,言语间也猜测月舞之死并非意外,而是人为。
可是他不过是一名小小的经书,旁敲侧击提出些疑点,但被前县令的师爷否决并警告,他当时害怕丢了饭碗,所以没敢多说什么。
王茹听得握紧拳头,她有些忿忿道:“这案子当年审理的时候就疑点重重,那林县令跟盐商勾结,咱们这些平头百姓又能如何反抗?现在倒好了,他拍拍屁股升官走了,要咱们来给他擦屁股。”
说着,她呜呜地哭泣起来:“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好处全让他给占了。”
谢大朗连忙将她拥入怀中哄起来:“别哭,别哭,我这不还没被革职嘛。”
实际上,新县令下令将涉及此案的差吏一一停职,只是如今还未挂出公告,但革职也是近几日的事情罢了。
王茹擦了擦泪,抬头问:“这案子怎么现在又被拿出来查了。”
她记得月舞的娘在去年就已经去世,除此之外再无别的亲人。
谢大朗:“钱县令这几天都住在县衙,翻看了近五年来的卷宗,发现有好几起案子都跟吴家有关,再加上这又是命案,所以提出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