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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时,腕内侧一粒朱砂小痣,瞧着格外惹眼。

谢寂舟目光凝在那痣上,一时被热气恍了神。

阮清秋见他迟迟不动,以为他对火锅不感兴趣,有点慌:“王爷?”

谢寂舟这才回神,正要开口,却听桌下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狼犬被肉馋的不行,正甩着尾巴拍打地面。

阮清秋觉得它这狗尾巴都能当凶器使了。

她笑道:“王爷,我能不能用清水涮点肉给它吃?”

谢寂舟慢条斯理地吃下那片牛肉,眼风斜斜扫来:“你就不怕这狼野性未驯,突然发狂伤人?”

阮清秋:“……”

直觉告诉她,这又是一道送命题。若答不好,今晚下锅的,可能就是她了。阮清秋故作淡定:“为何要怕?除了得了疯病的牲畜,寻常动物多有灵性。人不犯它,它亦不犯人。”

谢寂舟轻嗤一声,似有意与她唱反调:“这可不是寻常犬类,有狼的血脉,生性狡诈阴狠。与野兽谈灵性,王妃未免天真。”

阮清秋下意识伸手捂了捂狼犬的耳朵,孩子就是爱吃点小饭而已,倒也不必言辞如此犀利。

她看纪录片时,最喜欢的动物便是狼,忍不住为狼正名:

“有狼的血脉又如何?正说明它比寻常犬类更勇毅忠诚。”

“世人多以恶名加之,不过是无法驯服,便心生贬低罢了。狼最重情义,守护族群,对伴侣亦是一心一意,何错之有?”

说完,她心里有点忐忑,装作很忙的样子,给狼犬喂了块羊肉,看着它狼吞虎咽地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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